守住百姓钱袋子 护好你我幸福家

我市全力推进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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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5日是防范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日,而整个6月是全市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本月以来,我市组织开展防范非法集资集中宣传系列活动,向群众讲解防范非法集资知识,提醒社会公众自觉远离非法集资,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

防范非法集资,是为民办实事的重要举措。近年来,我市全力推进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铁腕打击违法犯罪行为,不断加大防范宣传力度,回应群众关切,增强群众自我保护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切实维护社会稳定,走好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成效显著。

3月15日,利辛县处非办在利辛万达广场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活动。(资料图片)

以案说法:非法集资套路深

近年来,打着“债事服务”“分享经济”等幌子的非法金融活动时有发生,很多人在不懂投资、不追问平台是否合法、一心只想赚钱的心态下,被不法分子利用,最终落入非法集资的陷阱。

记者昨日从有关部门了解到一起非法集资典型案例,被告人蒋某最终因犯诈骗罪锒铛入狱,并被处巨额罚金。

蒋某于2007年9月13日注册成立某牛业农民专业合作社,2010年1月13日蒋某又注册成立了某家纺专业合作社,2010年1月21日,蒋某注册成立某投资管理公司。

自2013年开始,蒋某在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擅自进行非法吸收存款和放贷业务,以入股的方式面向社会群众吸收资金,承诺在一定时间内还本付息,并承诺支付年息10%至18%的高额利息,吸引群众入股投资。

蒋某在投资管理公司还以理财的方式面向社会群众吸收资金,承诺在一定时间内还本付息,并承诺支付月息1.5%至2%的高额利息,吸引群众投资借款给该公司。蒋某以个人名义向投资户借款并由其出具借据,利息按承诺期限支付。后蒋某将非法吸收的投资款转借于他人,从中赚取利息差。

2016年7月7日,蒋某利用私刻某房地产置业公司印章,伪造了一份该公司购房合同,并以该假购房合同抵押借款的方式向被害人刘某借款30万元。后在2016年8月18日,蒋某又伪造了两份某房地产置业公司的购房合同,以该假购房合同抵押向刘某借款60万元。通过上述方式蒋某共骗取刘某90万元。

2016年10月份,蒋某资金链断裂,无力偿还投资群众的本金及利息,给投资群众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

2018年11月17日,蒋某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3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3万元,并责令其退赔违法所得,返还被害人及集资参与人。

市地方金融监管局有关负责人点评道,该案件中,蒋某以注册合法公司为违规违法行为做掩护,以入股、理财等方式面向社会群众非法吸收资金,并高利转贷,赚取利息差价,最终因资金链断裂,无法偿还吸收的群众资金,给投资群众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群众要擦亮双眼,从中吸取深刻教训。

部门协同:重拳打击非法集资

打击非法集资,我市一直在重拳出击。近年来,我市地方金融监管、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协同配合,形成了联合执法处置风险的强大合力,对非法集资风险主体实施现场检查,查阅复制与可能涉嫌非法集资行为相关的资料,询问、约谈相关负责人,对涉嫌犯罪的线索及时移送当地公安部门,对相关企业的风险线索,及时函告属地相关部门,进行风险提示。

据了解,自2021年5月《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施行以来,市地方金融监管局通过群众举报、行业监测、现场排查等途径共排查出风险线索9条,召开线索分析研判会议6次,向属地部门转办各类涉金融放贷领域线索7条,人民银行系统向市扫黑办移交非法集资犯罪线索1条、传销案件线索1条,向公安系统122机制办移交涉嫌网络赌博线索5条,有力震慑了非法集资活动风险苗头。

业内人士提醒,企业必须按照市场监管部门核定的经营范围开展各项业务,如群众要办理投融资业务,要仔细核查企业营业执照,范围内不含有从事金融业务也没有从事金融业务牌照,未经监管部门批准的机构,存在吸收公众存款或发放贷款均属于违规违法行为。群众在办理借贷业务时,一定要通过正规途径,寻找正规金融机构。

另外,警惕高息诱惑极其重要。群众在进行投融资时,一定要擦亮眼睛,不要盲目轻信熟人介绍,遇到犯罪分子给出的高息诱惑,一定要谨慎对待,咨询专业人士,选择正规渠道进行投资。

为保护群众的切身利益,近年来,我市不断强化金融秩序维护,通过强化公安、市场监管、地方金融监管及各行业主(监)管部门协调联动,不断加大排查力度,加强日常监管、源头防范,严查严防非法集资违法行为。金融监管部门通过引导金融机构创新产品和服务,优化信贷办理流程,增强信贷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提升群众信贷获得感,压缩“地下金融”生存空间。

源头防控:自觉抵制非法集资

当前,非法集资案件涉及领域众多,“上网跨域”特点明显,必须进一步加强源头防控。为引导群众精准掌握非法集资防范手法,我市把6月作为全市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集中开展一系列宣传活动,向群众讲解防范非法集资知识。

本次宣传月活动以“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为主题,各县区将结合职责,开展广覆盖、多层次、接地气、强渗透的宣传活动,坚持守正创新,多渠道多形式持续营造强大宣传声势,引导社会公众主动远离非法集资,提升防范非法集资的能力,厚植全民防非、主动拒非的良好社会氛围。

我市将重点针对养老、涉农、解债等领域开展宣传活动,对打着科技创新、绿色转型、“一带一路”、乡村振兴等“落实政策”旗号,利用元宇宙、虚拟货币、数字藏品、“网上跨境证券交易”等新概念的新型非法集资,加强风险预警提示。做好有关行业政策解读,及时总结典型案例和犯罪手法,同时结合民法典相关内容深入宣传,使社会各界都懂得:做生意是要有本钱的,借钱是要还的,投资是要承担风险的,做坏事是要付出代价的,宣扬“保本高收益”就是金融诈骗。

为引导市民理性维权,我市还将大力宣传依法依规维护合法权益的方式和渠道,在重大案件风险处置工作中及时准确发布权威信息,澄清不实言论,回应社会关切。同时,引导社会公众理性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为案件稳妥处置及防非处非整体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责任编辑:常艳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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