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新闻网讯 近日,人社部公布了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最低工资标准情况,数据显示,16个省份第一档月最低工资标准在2000元及以上,安徽省第一档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060元,第一档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21元。
我省新的月最低工资标准共有四档,分别为:2060元、1930元、1870元、1780元。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共有四档,分别为:21元、20元、19元、18元。据了解,亳州市区按照第三档标准执行,三县按照第四档标准执行。实际上,该标准从今年3月1日起已经执行。
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综合考虑了社会平均工资水平、劳动者及其赡养人口的基本生活保障、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就业状况、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等变动情况。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还考虑了非全日制劳动者在工作稳定性、劳动条件、劳动强度、福利等方面与全日制劳动者之间的差异等因素。
本次调整适用于安徽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劳动者,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劳动者。
最低工资标准,看似与大部分劳动者实际收入关联不大。但在实践中,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有利于分配结构的调整,对劳动者的利益有着实质性的影响。随着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与之挂钩的劳动者其他待遇水平也会产生相应变动。
比如企业在计算员工加班费、社保缴纳基数等方面,会参照最低工资标准予以提高。当最低工资标准提高,这意味着社会保障水平相应有所提升,有利于让劳动者普遍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