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新闻网讯 年关将近,年味渐浓,广大消费者纷纷开始置办年货,“年味经济”进入旺季。1月20日,市市场监管局、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共同发布消费警示,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文明理性消费,健康平安过节。
春节期间,商场、超市、网店都可能会推出各种打折促销活动,亳州市市场监管局、亳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建议,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尽量选择资质齐全、信誉良好的商超、店铺、电商平台等商家渠道。
选购商品时注意查看商品外包装,选择有生产商名称、地址、电话等完整信息的商品;不要购买“三无”产品。有保质期限的食品、药品、洗化用品等商品,建议考量保质期限,不必要大量囤货,以免过期浪费;没有保质期的商品,建议购买能力范围内最心仪的产品,不盲从消费。
春节假期,也是旅游出行的高峰期。建议消费者应提前做好交通计划,参团旅游,要选择有合法资质、信誉度高的旅行社;要签订旅游合同,明确约定旅游景点、交通工具、餐饮住宿等服务内容和标准;对容易引发纠纷的事项,要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各方责任,避免后期纠纷;不盲目选择“低价游”产品。自助出游,要提前做好出行攻略,安排好交通、景点、住宿、就餐等,自觉遵守相关管理规定,安全、文明游玩。
每逢春节,老年人面临更多的保健食品促销,未成年人则手握“压岁钱”,在玩具、文具、游戏等方面消费机会增加。
广大群众要对家里的老人孩子多介绍安全消费知识,引导他们科学理性消费。购买保健食品时,要查验外包装和说明书,认准保健食品“蓝帽子”标志;要辨别不良商家的虚假广告或夸大宣传,牢记保健食品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也不能代替日常饮食。
购买玩具、文具时,要注意查看强制性产品认证3C标志,查看商标、厂名、厂址等标签标识;去游乐场所游玩时,要根据年龄、身高、身体状况等,选择适合自己的游乐项目。注重高质量陪伴,避免未成年人沉迷并大额充值网络游戏。
市市场监管局、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提醒,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服务时,应注意保留发票、交易记录等消费凭证。如果发生消费纠纷,要依法理性维权,及时与商家或交易平台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投诉。涉市场监管领域的消费纠纷,可通过“全国12315平台”App、微信公众号、微信或支付宝小程序等网络渠道,或拨打12345、12315热线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