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中院公开审理一起“白酒仿冒”案

凡本报记者署名文字、图片,版权均属亳州晚报社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使用时必须注明 “来源:亳州晚报或亳州新闻网”,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亳州新闻网讯  近日,亳州中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侵害商标权、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来自市市场监管局、市司法局等单位的30余名工作人员到庭旁听。

该案原告某酒业公司发现三被告未经其授权,在三被告生产、销售的白酒包装及网络店铺宣传中使用与原告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标相近似的标识,容易导致相关消费者产生混淆,认为三被告行为侵害其注册商标专用权、构成不正当竞争,要求停止侵权,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等。

庭审中,原告被告在法庭的主持下针对各自主张进行了举证质证,围绕被诉行为是否侵犯原告的注册商标专用权、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及损失赔偿数额计算等争议焦点问题展开了充分的法庭辩论。

庭审结束后,旁听人员纷纷表示,通过现场旁听,更加直观地感受到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力度,有利于今后进一步加强行政与司法之间的衔接和合作,凝聚知识产权保护合力。


(责任编辑:常艳敏)

文章不错,点个赞再走呗!

转载是一种动力 分享是一种美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