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新闻网讯 9月16日,记者从市城市管理局获悉,近日,市城市管理局、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亳州市进一步规范办理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建筑垃圾或生活垃圾适用行政拘留案件程序规定》的通知,旨在依法严厉打击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建筑垃圾或生活垃圾的违法行为,维护城市环境整洁与生态安全。
工作人员为建筑垃圾运输企业介绍相关规定。
《规定》明确了适用范围,针对擅自对建筑垃圾或生活垃圾进行倾倒、堆放、丢弃、遗撒的行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二十条规定进行处理。
城市管理等部门根据调查结果,认为符合“造成严重后果”的,则移交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依法作出行政拘留处罚决定。公安机关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发现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固体废物案件线索的,及时通知城市管理等相关执法部门介入,由相关执法部门开展调查,经调查后认为符合行政拘留适用标准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予以处理。
此外,为方便群众处理建筑垃圾(装修垃圾),市城市管理局会同市数据资源局,利用“亳州市城管在线”微信小程序,开发了覆盖各县区的全区域、全链条的建筑垃圾(装修垃圾)便民服务平台——“亳州建筑垃圾好运通”微信小程序,市民、运输企业和处置企业只需登录微信小程序,即可办理建筑垃圾(装修垃圾)处理事项。
据悉,此次亳州市四部门联合“亮剑”将形成合力,严打重罚违法倾倒垃圾行为。《规定》的实施,将进一步提高违法成本,对潜在的违法行为形成有力震慑。“在此提醒广大单位和个人,一旦触碰法律红线,必将受到严厉惩处,请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共同维护我们的生活环境。”相关负责人表示。(记者 丁圆 通讯员 洪亮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