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新闻网讯 近日,亳阜路政大队开展了高速公路桥下空间集中整治行动,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净化高速公路路域环境。
连日来,执法人员对辖区路段桥梁、涵洞下堆积物情况进行排查,并对堆积物的位置、种类等详细登记造册,书面函告公路业主,责令进行清理。执法人员走村入户,通过发放宣传单、张贴宣传海报等方式,向沿线村民宣传在高速公路桥下空间堆放物品的违法性及存在的安全隐患,呼吁村民自行清理,消除隐患。
对大面积的堆积物、清理后又反复堆积的情况,亳阜路政大队联合业主、养护等单位以及沿线乡镇政府、环卫等部门进行了集中清理,并开展了桥下空间集中整治“回头看”,对辖区全线情况进行复查,确保桥下空间乱堆乱放得到有效治理。
亳阜路政大队工作人员提醒高速沿线村民,为保障高速公路安全畅通,请不要在高速公路桥涵下堆放秸秆等杂物。据介绍,《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禁止利用公路桥梁(含桥下空间)、公路隧道、涵洞堆放物品,搭建设施以及铺设高压电线和输送易燃、易爆或者其他有毒有害气体、液体的管道。违反规定的,将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