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21家游泳池大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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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新闻网讯  近日,我市对全市正在营业的21家游泳场所进行了卫生监督检查,并委托第三方专业检测机构对pH值、氰尿酸、浑浊度、游离性余氯等9项卫生指标进行检测,目前检查结果已经出炉,13家游泳场所检测结果不合格。

根据检查结果显示,21家游泳场所里,8家游泳场所的泳池水全部指标合格,13家游泳场所的泳池水部分指标不符合《公共场所卫生指标及限值要求》。

亳州昶隆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利辛县海之力健身俱乐部、亳州市尚汤温泉酒店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亳州市月儿湾游泳有限公司、亳州市月儿湾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亳州市鑫飞体育发展有限公司、亳州悦游体育发展有限公司、利辛县魅佳健身会所,这8家游泳场所的pH值不合格,pH调节剂添加不足,利辛县魅佳健身会所还存在未正常使用浸脚消毒池的情况。

谯城区健安水汇洗浴会所pH值不合格,池水游离性余氯过高,pH调节剂添加不足,池水消毒剂投加过多,未正常使用浸脚池;涡阳县海曼健身游泳馆、淮南乐动力体育科技有限公司亳州分公司(亳州市体育馆游泳馆)两家游泳池pH值、浑浊度不合格,pH调节剂添加不足,换水量不足;涡阳县嘉泰俱乐部pH值、池水化合性余氯和游离性余氯不合格,pH调节剂添加不足,换水量不足;亳州万达嘉华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谯城区分公司pH值、氰尿酸、菌落总数不合格,pH调节剂添加不足,换水量不足,池水消毒剂投加量不足。

市卫健委已责令存在问题的单位立即进行整改,并要求县区卫生健康委跟踪检查,确保整改到位。其中亳州昶隆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亳州市月儿湾游泳有限公司、亳州市月儿湾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亳州悦游体育发展有限公司已完成整改,并提供了合格的游泳池水质复检报告。

市卫健委提醒,夏季是传染病易发、高发季节,游泳场所卫生直接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的卫生健康安全,请务必选择合法合规游泳场所进行消暑、锻炼,保持游泳前后充分沐浴等良好的卫生习惯。对游泳过程中发现的游泳场所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请积极向卫健委举报,卫健委将第一时间安排卫生监督执法人员调查处理,以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


(责任编辑:常艳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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