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市生态环境局认真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服务经济发展大局为中心,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目标,以打赢蓝天保卫战和突出环境问题整改为抓手,积极落实大气、水和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扎实推进“地净、路畅、天蓝、水活、林拥城”工程,各项工作取得开创性成效。
1.蓝天保卫战成效显著。2019年PM2.5年均浓度52.9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3.1%,完成省下达空气质量改善目标。2018年10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秋冬季攻坚战中,我市PM2.5平均浓度77.8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0.3%,完成国家下达2018—2019年秋冬季攻坚目标。前三季度,我市共获得省空气质量生态补偿资金328.5万元,居全省第四。
2.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销号率位居全省前列。目前,中央、省环保督察及“23+N”突出环境问题涉及的6879个点位已通过市级核验6750个,核验达标率98.12%。2017年度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的28个问题,已完成整改验收21个,144个信访件已验收销号143个,54个“23+N”突出环境问题均已完成整改,各类突出环境问题整改销号率位于全省前列。
3.率先在全省实现乡镇生态环境保护机构全覆盖。被人民网、新华网、生态环境部“双微”和中国环境报及其网站、安徽日报、安徽广播电视台等重量级媒体报道,得到生态环境部李干杰部长、省委李锦斌书记批示。2019年8月27日,全省乡镇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站建设现场会议在亳州召开。中国环境报专版报道我市环保工作站建设。
4.引领全省机动车污染防治攻坚工作。在全省率先实现重型柴油车监管天地车人一体化,拥有的机动车遥感监测装备类型和数量全省领先,全国第二、全省第一实现对遥感检测系统判定不合格车辆的处罚。全省首创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标志管理机制。全国首先实施机动车环检机构检测过程尾气收集和处理系统建设。全省首创公安交警支队成立专门的机动车污染监管大队。
5.水土污染防治工作成效显著。2019年1-11月获得省级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资金1950万元,居全省第四。2019年度各项水污染防治工作任务年度目标已全面完成,四个国控断面水质持续改善,年均值达到考核要求。建成投运城市污水处理厂17座,日处理能力50万吨;建成了乡镇污水处理设施80个,日处理能力达11万吨,在全省率先实现乡镇政府驻地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全覆盖。全年共转移危废约4302吨,消除了环境隐患。
6.环境监察执法效能不断提升。全年共实施环境行政处罚181件,罚款1166.2362万元,同比增长33.09%和74.36%。立案查处效率和应诉水平新突破。2019年3月17日,在没有视频监控等手段支持的情况下,市环境监察支队仅用20小时就成功侦破一起非法偷倒260吨工业固废案。亳州市生态环境局成立以来行政诉讼第一案安徽某农资有限公司行政诉讼案,一审、二审全部胜诉。环境执法整体水准提升创历史新高。在2019年全省环境执法工作评比中荣获第2名;市环境监察支队入选生态环境部先进集体。
7.稳步推进重点污染源“三个全覆盖”。全面摸底排查,确定全市149家重点污染源纳入“三个全覆盖”。其中具备条件的126家企业均完成了在线监控设备的安装和联网,全省首批38家重点污染源75个视频监控终端已于2019年5月份与省厅平台实现无缝对接。
8.环保宣传教育氛围浓厚。我市第三季度政务信息报送数量133条,省厅采用58条,生态环境部采用23条,部采用条数居全省第一名。截至10月份,我局向市级上报政务信息92条,得分180分,居市直机关第5名。全年刊发宣传稿件600余篇,其中国家级媒体及生态环境部门户网站和政务“双微”发表稿件30余篇、省级媒体及生态环境厅门户网站和政务“双微”发表稿件200余篇。举办首届“微型生态环保课”活动,并组织获奖选手开展巡回宣讲,累计开展6场、直接受众达1500余人。开展文艺作品征集,举办生态环保朗诵比赛,组织3家环保设施开放点6次公众开放,开展微信有奖答题活动,激发了参与性、互动性和活跃度,在全社会营造了崇尚生态文明的浓厚氛围。
9.全民参与日常监督。2019年“全民参与·环保风暴”有奖举报逾1.2万件,全年共核发100元话费充值奖励62.24万元。诸多投诉问题在市级层次得到较好解决,生态环境越级信访问题明显减少,全市未发生一件因环境污染引发的群体性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