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新闻网讯 近日,蒙城县人民法院通过财产处置手段施压,对被执行人名下房产进行司法拍卖,促使被执行人一次性履行100万元,有力化解了案件矛盾纠纷。
该案是一起借贷纠纷案,2022年原告赵某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穆某、夏某偿还借款,经法院审理判决,二被告偿还原告赵某136万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两被告未能履行支付义务,赵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向被执行人发送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法律文书,责令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但其未按要求履行。
执行干警通过财产查控系统查询发现夏某名下有一处房产,就及时对该房产进行了查封,同时告知被执行人若拒不履行义务,法院将对其名下房产进行拍卖处置,变现后用于偿还案款。但被执行人心存侥幸,认为“拍卖房子”只是说说而已。督促无果后,法院对该房屋启动评估、拍卖程序。
今年4月,蒙城法院向被执行人发出限期迁出公告,眼看房子真要被拍卖,两名被执行人才意识到法院是在“动真格”,于是主动联系执行干警表示愿意还款,希望法院停止拍卖其房产。
随后,经法院沟通协调,双方当事人达成分期偿还和解协议,被执行人穆某将第一期100万元欠款打至法院账户,并承诺会按照和解协议按期履行余下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