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无证明城市”建设清单发布

2124个证明材料事项中,19个被取消、1426个免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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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新闻网讯 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往来台湾通行证不需要再提供居住证明;查阅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及审批资料不用再提供身份证;药品零售企业筹建审批不用再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学历证明文件……近日,我市公布《亳州市“无证明城市”建设材料清单》,直接取消19个证明材料,1426个证明材料免提交,进一步减轻了企业和广大市民的“自证”负担。

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深化“减证便民”,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最大限度地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我市公布了《亳州市“无证明城市”建设材料清单》。证明材料清单共涉及33家市直单位,政务服务事项1033个,事项材料3406个,其中属于非证明材料1282个、证明材料2124个;证明材料中,属于法定证照的999个,其他证明材料的1125个。

2124个证明材料中,取消的19个,不能免提交的679个,免提交的1426个,免提交的证明材料中拟通过数据共享的845个,告知承诺的39个,部门核验的542个,实现免提交率67.74%。

据悉,被取消的19个证明材料涉及7家单位,其中市公安局3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7个,市交通运输局1个,市卫生健康委2个,市市场监管局3个,市城市管理局1个,市烟草局2个,被取消的原因多为“无法律依据”。

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无证明城市”中的“证明”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依法向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公共事务职能组织申请办理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裁决、行政给付、行政奖励、行政备案、其他行政权力及公共服务等政务事项,提供的需要由行政机关或其他机构出具的、用以描述客观事实或表明符合特定条件的有关材料。

建设“无证明城市”,是优化营商环境、提高群众满意度的重要举措。我市将通过随机抽查、定期调度、专项督查等方式对各部门工作开展和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工作推进不力、目标任务没有按时完成的,或者在工作完成后,仍向企业和群众违规索要证明材料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记者 李锦文 通讯员 李新林)

(责任编辑:李惠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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